“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1)被告侵权使原告利润减少的数额;(2)被告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3)原告合理的许可使用费用;(4)原告复制品销售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5)被告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原告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6)因被告侵权导致原告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7)因被告侵权导致原告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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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1)被告侵权使原告利润减少的数额;(2)被告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3)原告合理的许可使用费用;(4)原告复制品销售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5)被告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原告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6)因被告侵权导致原告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7)因被告侵权导致原告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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