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受理、批准事宜;
(二)软件权利转移备案事项;
(三)软件著作权续展登记事项;
(四)变更与补充登记事项;
(五)登记的撤销及无效宣告事项;
(六)软件著作权的终止.。
软件登记公告应当公布下述内容:
(一)软件著作权的登记;
(二)软件权利转移的备案;
(三)软件著的权的续展;
(四)软件登记的撤销及无效宣告;
(五)其它需要公布的事宜。
任何人经软件登记中心同意后,均可查阅软件登记公告,已公布软件的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鉴别材料以及软件登记簿。需要查阅时,应当提交查阅申请和查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