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项权利要求中写明的技术特征很明了,不需要说明,则该技术

2011年03月05日09:19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如果某项权利要求中写明的技术特征很明了,不需要说明,则该技术特征是否不再说明书中记载?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因此,虽然该权利要求中写明的技术特征很明了,也需要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应在说明书中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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