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未将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及

2011年03月05日09:45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未将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保险人不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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