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其提示

2011年03月07日15:56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其提示付款日期以什么为准?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其提示付款日期以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交票据日为准。 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应于见票当日足额付款。本条所称“代理付款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理其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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