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形式及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2011年03月07日16:17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股票的形式及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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