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签发他行银行汇票的银行,应履行哪些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6月1日以银发[2000]176号印发的《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规定: 代理签发他行银行汇票的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支付结算制度的规定签发银行汇票; (二)向被代理行购置被代理行的银行汇票凭证、银行汇票专用章、编押机具,并按照支付结算制度和被代理行的要求,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 (三)按照协议的规定将签发的银行汇票资金于当日至迟次日上午向被代理行移存; (四)按照规定的费率和约定的付费方式向被代理行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将行名、行号、营业地址、邮政编码、电报挂号等变更事项及时通知被代理行; (六)与被代理行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