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变更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益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定、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