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多长时间能“送达”欠薪单位?

2011年03月07日20:16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支付令多长时间能“送达”欠薪单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劳动者因薪水被拖欠申请支付令,也适用上述期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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