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应当怎

2011年03月07日21:21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应当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这一规定不仅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报酬问题上的确定提供了准则,也为双方发生争议时的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提供了劳动报酬争议案件的认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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