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法行为或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多长

2011年03月08日07:06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因违法行为或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多长期限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或经理?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第2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第五十七条和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二)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受到行政处罚未逾3年的; (三) 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接受调查期间的; (四) 个人或家庭负有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 (五)对被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尚在禁入期内的; (六)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罚量刑知识排行榜
刑罚量刑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