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选出的业委会我们不认可”小区业主有意见

2011年03月08日07:17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这样选出的业委会我们不认可”小区业主有意见 来源:业主维权律师网 时间:2011-1-13 发布:system 点击:0 次

  1月11日,城市森林小区业主王女士在业主委员会候选成员公示栏前表示抗议。记者 范远志 摄

  长沙市民王女士1月12日来电:我是城市森林小区的业主,最近小区由天心区裕南街街道办事处牵头,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实际操作时,11名候选人未经投票而由筹备组议定产生,其中多名候选人甚至还拖欠了物业费。对于这样的候选人名单,我们不认可。

  【质疑一】 候选人不经投票由议定产生

  王女士是小区1栋业主,她介绍,这次共有43名业主报名竞选业委会委员。1月4日下午5时,筹备组突然通知,晚上8点选举候选人,要求报名业主参加。“最终只23名业主赶到,除未通过审核、表态弃权的业主外,还有几名因电话联系不上及有事无法按时赶到,但筹备组却单方面视其为弃权。”

  更让王女士觉得不民主的是选举过程,她介绍,起初约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可等结果出来,筹备组却以业主意见分歧太大为由不予认可。第二天下午,社区公布栏贴出了11名业主候选人名单。“都是筹备组会后自行议定的,并不是投票选举的结果。”

  业主声音:业主王女士认为,筹备组在事先没发告示、电话通知又如此仓促的情况下,断然取消部分业主的选举资格,明显是剥夺了他们的权利。而不经投票就自行议定定下名单是在搞“暗箱操作”,对于这一名单,他们不会承认。

  【质疑二】 欠缴物业费为何还能入选

  记者了解到,筹备组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业主代表组成,裕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英华担任组长,指导全盘工作。

  1月12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该小区随机采访了几名业主,对于公示的11名候选人,他们大多表示“根本不熟悉”,随后记者来到物业了解详细情况,竟发现有6名候选人分别拖欠了半年至一年的物业费,且都是在报名截止的当日下午缴清的。物业一位范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6名候选人有5名在投票选举中并未入围,而是经筹备组商议后确定的。

  业主声音:“业委会委员必须模范履行业主义务,他们不缴纳物业费,实际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又如何要求其为业主服务呢?”2栋4楼一位从事律师工作的业主对候选人名单提出异议,她认为街道、社区对候选人的资格根本没有认真审核。

  部门回应

  街道称“议定”是无奈之举

  市房产局表示会介入调查

  裕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英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业委会候选人的确未经选举,是由他牵头的筹备组成员议定的。

  “确实是无奈之举。”赵英华解释,由于小区业主分为长沙轻盐集团职工与非职工散户两部分,意见形成两派,在投票选举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最后只得采取筹备组议定的折中方式。而关于“拖欠物业费为何仍‘被议定’为候选人”的疑问,赵英华以有公事急需处理为由婉拒采访。

  记者将情况向长沙市房产局进行反映,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介入调查此事。

  律师说法

  “筹备组这样做不合规定”

  湖南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员表示,长沙相关文件规定,选举业委会成员候选人时,如符合资格的被推荐人超过规定候选人数的,由筹备组组织被推荐人进行投票确定人选,筹备组的职责是指导、组织,不对业主的实质权利和义务起决定作用,如未经法定程序便确认或取消业主的选举资格,并自行议定排他性的候选人,做法是不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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