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再审期间被宣告破产,法院是否应终结诉讼?

2011年03月08日07:34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当事人在再审期间被宣告破产,法院是否应终结诉讼?

我院对一起经济纠纷案件再审过程中,原审被告被宣告破产。对此案能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有不同意见。该《意见》第12条第(2)项规定:“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一种意见认为可以适用,本案应终结诉讼。另一种意见认为不能适用,因为此规定仅适用于一审未结的经济纠纷案件,不适用于再审案件。

请问哪一种意见正确?

我们认为,来信中第一种意见是正确的。

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提起再审后,该案的原判决、裁定即被中止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1条的规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由再审或提审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中确定是否撤销、改变或者维持原判决、裁定……”因而,被提起再审案件的原判决、裁定的效力待定。

在该案再审期间,一方当事人被宣告破产,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第(20)项中尚未审结的案件,故应适用该条款的具体规定而终结诉讼。

法帮网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婚姻法规知识排行榜
婚姻法规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