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举证期限有什么规定?

2011年03月08日11:01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举证期限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上述“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举证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经人民法院认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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