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何种审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以下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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