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执行的派出所应如何建立监督管理档案?

2011年03月08日13:13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执行的派出所应如何建立监督管理档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了解其表现情况,建立考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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