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应当满足哪些要求?

2011年03月08日13:32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应当满足哪些要求?

《专利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说明书及其附图主要用于清楚、完整地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及其附图还用于支持权利要求,并在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专利法》第26条第1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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