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作品作者是否有权分得合作作品的稿酬?

2011年03月08日16:24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合作作品作者是否有权分得合作作品的稿酬?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以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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