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风险及风险应对 6月1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分析了近6年的证券案件,发现证券市场存在着8大风险。 变幻莫测的股市,犹如一个让股民们搏杀的大舞台,时而演绎着荡气回肠的“暴富”戏剧,时而上演着瞬间化为“泡影”的悲剧。无论是悲是喜,都值得股民们回味。 股潮:股民铭记“5.30” 股市如潮,有起有落,这本是一件平常之事,然而,今年有一天,却让新老股民铭记心中。这一天就是5月30日。 是日上午9点50分,眼见自己买的股票已开始回冲,可转眼又杀向跌停,重庆市年过七旬的邓大爷瘫软在某证券公司临江门交易厅里。因为邓大爷将自己和老伴的10余万养老金全部投入股市。 邓大爷表示,他卖掉手里的股票后,再也不碰股票了。 “5月30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突然上调,我一下子懵了。连吃了4个跌停,我直想跳楼。”上海的王先生如是说。 很多投资者的遭遇与邓大爷、王先生相似,尤其是今年4、5月入市的新股民。5月29日,上证指数最高4335.96点;而在第二天(5月30日),因为财政部宣布上调印花税率,致使股市一路狂跌。随后的短短几天就跌去了20%多。直至6月5日,股市才得以回暖。 这被称为中国证券市场十几年历史上的第三次大震荡,前两次发生在1994年和2001年。 短短数日,股市的波谲云诡,使市场的人气猛然跌入“低谷”。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数据显示,6月4日,新开A股账户197324户,比印花税上调前的367466户减少了将近一半,为最近来的最低水平。到了6月5日,新增A股开户数则跌至16.2万户。 当股市出现连续暴跌以后,又有股民开始重温一首从台湾流传过来的改编自《梦醒时分》的股歌《割肉时分》:“早知道套牢总是难免的/你又何苦越陷越深/因为盈亏总是难舍难分/何必在意那一点点利润/要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在每一个割肉时分/何时反弹你现在不必问/有些股你永远不必等。” 中国股市剧烈波动,原来指望翻倍的股民有一些人被深度套牢。从这首流行的股歌,能看到股民们的娱乐精神,更可以看出一些股民心理从盲目乐观到盲目悲观的快速转变。当然,也有一些股民相信中国股市长牛,依然坚持“死了都不卖”,面对暴跌,选择捂股。 “5.30”股市暴跌以来,富有娱乐精神的股民创作及改编了大量的段子来发泄与调侃。这些段子在MSN上,在QQ上,在各大网络聊天室与论坛里被股民广为传播,被称为“股典文学”。 权证:短线客的狂欢 “印花税上调给认沽权证的短线炒作提供了一个契机,这个政策对权证是一个利好,因为权证交易不收印花税,而同时,这个政策将重挫股市。5月30日开市前,我们就已经计划好要做钾肥认沽(038008)。”安信证券权证实盘分析师安然告诉记者。 “不过,我当时也没有想到这个沽权会被炒到那么高,短线投机资金的合力太惊人了,真的是变化莫测。”面对钾肥认沽短期暴涨将近10倍(该权证5月28日最低0.803元,6月4日最高8.050元)的事实,安然也表示有点出乎她的意料。 用大智慧行情分析软件的综合排名能够查到,股市下跌以来,“今日总金额排名”这一项中,每天成交金额前6名都出现了认沽权证的身影。当然,因为权证交易可以T+0的缘故,短线资金频繁进出,来回买卖,真实参与炒作的资金比软件显示出来的成交金额要少很多。 除了专门做短线的机构以外,有些职业炒作权证的投资者也将资金集中起来与券商谈判,要求专门的交易跑道以及最低廉的佣金。由于炒卖权证的投资者买卖频繁,100万元的资金,一年甚至可以打出上亿元的成交量,所以券商乐意降低佣金招揽客户。 沪深两市可以交易的股票权证目前有14支,其中认沽权证有5支,而这5支认沽权证的累积涨幅有2倍至10倍。权证的短线暴利也吸引了一些非专业投资者的参与。 由于权证价格剧烈波动,如果方向做错,就会面临巨额损失,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的投资者无法适应。同样是钾肥认沽,在5月31日到6月5日,有人可能3元买进7元卖出,也会有人7元追进而3元割肉,其中的差别是天差地远。 安信证券权证实盘分析师安然指出,“权证的风险和收益同样巨大,只有心静如水的职业投资者能做,不能抑制自己负面情绪的普通投资者最好别碰。” 值得一提的是,也有人从权证的炒作中获得了无风险收益,那就是轮番大量创设招行认沽(580997)的券商们,他们将从中轻松进账上亿元。不过,也有股民对此表示不满,“地球人都知道580997是内在价值0元的废纸一张,为什么还让创设呢,这不是让券商抢钱吗?” 证券市场八大风险 上海高院在审理证券纠纷案件中发现,证券市场存在八大风险: 第一,公共资金违规入市,资金风险无法防范。在大多数公共资金违规入市案件中,资金使用都缺少必要的审批手续和监控措施。如果券商故意挪用资金进行犯罪,资金风险更是无法防范。 第二,证券公司破产,易留资金缺口风险。目前,一些高风险证券公司违规经营、挪用客户保证金,如果不能及时补足,将严重影响被处置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剥离,甚至给证券市场造成较大的波动。 第三,国债回购,谨防有去无回。由于国家政策禁止公共资金直接进入股市,但允许买卖国债,这些资金便通过购买国债进入证券市场,再通过国债回购将资金转而投入股市和期货市场。一旦证券公司流动资金出现困难,不能返还客户国债,即会出现“有去无回”的情况。 第四,委托理财,谨防“保底条款”不保底。委托理财合同中往往约定“受托方保证委托方交付的资金或资产本金不受损失并按期向委托方支付保底收益”之类的条款。对于“保底条款”,法院从风险与利益相一致原则出发,一般认定无效。 第五,谨防上市公司恶意不实披露信息。证券市场因信息披露虚假以及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股市大幅波动的情况时有发生,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第六,购买非上市公司股票,谨防上当。当前我国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除有少量通过证券业代办转让系统交易、产权交易所股权托管转让、司法拍卖抵债外,其他流通渠道基本都涉嫌非法交易。法院提醒投资者,股票交易一定要在国家指定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第七,购买证券创新产品,谨防盲目。参与交易的大量个人投资者往往并不熟悉证券创新类产品的属性、功能、运行机制和风险因素,对相关的市场规则也知之甚少,自身的权益极易受损。 第八,私募基金,投资需谨慎。目前私募基金尚未取得合法地位;私募基金管理人鱼龙混杂,主体资格存在严重的法律瑕疵;私募基金协议的内容和操作手法不规范,容易滋生违法犯罪;对民间私募基金的专业监管也非常薄弱。 说明:转载文章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本站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