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的名义发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2011年03月09日09:00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以自己的名义发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同时,《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因此,以自己的名义发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的行为构成侵权。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知识产权案例知识排行榜
知识产权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