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博士毕业生离校,将读博士期间所做研究加以加工申请专利,但申请人、发明人中没有我校,我们可否提出异议?如何办理? 我们建议用人单位与被用人之间在合作之前先进行协议。您的这一问题,可以出具证明,到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解决。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专利纠纷。专利管理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的专利纠纷有:专利侵权纠纷;有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授予前,他人实施发明的费用纠纷;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纠纷;关于对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的纠纷。专利管理机关对上述纠纷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当该法院对专利案件无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像人民法院起诉的,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专利管理机关对侵权行为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