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须具备什么条件?

2011年03月09日15:18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须具备什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对所经营种子能正确识别种类、鉴定质量和掌握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二)具有与所经营种子相适应的资金、营业场所和设施。第二十二条 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凭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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