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哪些罪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2011年03月09日15:59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犯哪些罪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1998年4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5号发布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明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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