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上述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用人单位在法定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 3、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