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哪些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明确: 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一) 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二) 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三) 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四) 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五) 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六) 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