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哪些地方进行讯问?

2011年03月10日10:32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哪些地方进行讯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出示传唤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适用于传唤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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