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权人如何行使抵押权?

2011年03月10日15:24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权人如何行使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 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抵押权。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分割或者转让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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