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在网吧上班是否使用劳动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杭州某网吧的一名网管,从2005年10月31日起开始在这个网吧老板的店里工作,到2006年9月中旬为止,我的平均工资为1100元,没有订立任何用工合同,也没有其他任何保险和福利,工资待遇是老板口头许诺的;工作时间为两班,早上9点至晚上9店为白班,晚上9点至早上9点为夜班;每个星期一为换班时间,白班调整为早上11点至星期二早上9点;节假日不休,周末或者节假日网吧顾客多的时候需要在12小时的上班时间外额外加班1-2小时,当然,是没有加班工资的,但是如果有需要,每个月可请假休息1-2天,(请假天数过多的时候老板不会同意,如果不请假休息,则视为自动离职,工资不结算)。 由于工资待遇太低,我就申请离职了,直到2007年3月,迫于生计,我又回到了该网吧工作,工作时间是每天9点到9点,没有用工合同,没有节假日休息,没有加班工资,只是平均工资涨到了1300元。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到2008年5月。 因为店面租约到期,这个老板就并购了另一家网吧,这个网吧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申领网吧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由于工作能力突出,于是我转到这个网吧来工作。 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仍然不变,还是没有签任何用工合同。仍然是平均工资1300元,每天工作12小时,节假日不休息且需要额外加班,每周一白班为22小时,没有任何加班费用。 工作时间太长导致我身体不适,所以我于2008年7月30日再次申请了离职,由于离职申请提交当天就没有去工作,所以被扣了当月的一个星期工资。 2008年下半年的经济危机影响到找工作,迫不得已,我于2008年12月30日回到这个有限责任公司的网吧工作,平均工资减至1000元,其他一切照旧。 这近4年的时间,共领取奖金为1500元,分别是2006年春节、2007年春节、2009年春节老板回家过春节期间代管网吧得到的600、600、300元奖金。 在这个老板的网吧里工作,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全凭老板一句话,没有其他任何书面的协议或者合同约束。 我想咨询的就是,我可以向老板或者劳动仲裁机构申述哪些合法的权益? 我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和材料才能争取到我的合法权益? 谢谢。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只要他聘用过你,也就是说他用人的话就得依照劳动法办理``
证据的话自己的工作凭证、还要人证``
申诉有时间限制的,时间久了就不会采纳了``中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