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公司这样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吗? 我与公司2007年底签订的劳动合同至2010年底,公司以下列理由与我解除合同:
因公司受金融危机的冲击,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公司发生严重困难。(事实上不是这样,公司刚刚发放了去年的福利/奖金,只是本部门亏损,其他部门还是盈利的,但是没有给我发),公司协商将我的岗位及月工资作相应的调整(把我们由客服调整为装卸工,工资降低一半),双方未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
公司基于以上原因解除我的合同,这样做违法吗?
我们已经在解除合同书上面签的不同意,这样做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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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属于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