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合同争议,施行哪些原则?

2011年03月10日15:44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合同争议,施行哪些原则?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1997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合同争议,适用本办法的规定。调解合同争议,实行双方自愿原则。调解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公平合理。 除双方当事人要求外,调解不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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