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后,应对哪些事项进行审查?

2011年03月10日16:42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后,应对哪些事项进行审查?   根据1993年10月18日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日常工作。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三)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内容;
  (四)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五)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
  (六)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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