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延期审理”?哪些情况下案件可以延期审理?

2011年03月10日16:52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什么是“延期审理”?哪些情况下案件可以延期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 延期审理,是指在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把已经确定的审理日期或正在进行的审理顺延至另一日期进行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婚姻法规知识排行榜
婚姻法规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