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有哪些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应裁定撤销原判

2011年03月10日18:03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有哪些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1)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
  (2)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
  (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
  (4)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婚姻法规知识排行榜
婚姻法规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