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在地方受到不法侵害的,应由何地公安机关、检察部门立案

2011年03月10日18:03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现役军人在地方受到不法侵害的,应由何地公安机关、检察部门立案侦查? 《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几个问题的规定》明确:现役军人在地方受到不法侵害的,应立案侦查的,由发案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按照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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