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线、鸭绿江水域以外的内河水域的海事海商案件,由何地法院

2011年03月10日18:06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长江干线、鸭绿江水域以外的内河水域的海事海商案件,由何地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 9年12月23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们法院,各海事法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海事法院收案范围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长江干线分别由武汉 、上海海事法院管辖,鸭绿江水域由大连海事法院管辖。发生在上述水域以外的内河水域的 海事海商案件,仍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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