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于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在多长期限内审查

2011年03月10日18:15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民法院对于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在多长期限内审查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2日以法释[1998]23号作出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

人民法院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

  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三日内审查完毕。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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