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公司要解除合同的话,我能获赔多少 我是外地的一名劳动者,2005年6月进入公司,直到2008年6月初又续签的合同,工龄超过3年,因为单位效益不好,最近需要裁员,按照新劳动法,我能够赔几个月?根据新劳动法,若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按照赔偿标准的二倍来赔偿,是否是针对2008年1月1日以后的合同而言?如果不提前1个月通知,是否需要追加一个月?请帮忙解答,谢谢!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用人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