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法院与地方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如何解决?

2011年03月11日17:04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海事法院与地方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如何解决?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 海事法院与地方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报请他们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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