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法律咨询】彩礼返还问题(结婚时间较短)三

2011年03月12日11:07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网友问:结婚不到二十天,双方不和要离婚,因为结婚时间较短,是否能要求女方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68800元,以及首饰近10000元)。男方认为虽然已经登记结婚,但婚姻是双方长期共同生活的过程,现双方仅在一起生活几天即分居,相比一生的婚姻生活来说实在是较短。因此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请问该如何要求返还?谢谢!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已经登记结婚的彩礼原则上不应该返还,除非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是由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女方要返还部分彩礼。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法律援助案例知识排行榜
法律援助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