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除此之外,债权让与对保证人发生效力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债权让与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作出2、债权让与必须依法或依约定作出3、债权人应将债权让与通知债务人或保证人4、保证合同没有另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