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原告是施工方,被告是开发商,因为房屋质量纠纷,在尾款结算中出现矛盾,而作为善意第三方的我们,因为当初借款10万元给开发商,故以开发商的一套房子作为抵押,契税证,借款条都有,却因为原被告之间的尾款纠纷而遭到强制执行。第一次强制执行时,因为我们提出异议而中止,时隔一年半之后,突然又否认异议,又要强制执行,我该怎么办?强制执行的时间马上到来,急求帮助!!!!!!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如果你确实有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过错不应该强制执行,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中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