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如何处理?

2011年03月13日22:46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会议讨论通过,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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