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我和公司签定了三年的合同,大我袄辞职,是否可

2011年03月13日23:05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法律咨询】我和公司签定了三年的合同,大我袄辞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在职期间的“三金”? 你好!我去年进入该上市公司,于今年续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想辞职,而且公司在我工作的期间未给我们购买“三金”,我想问一下,再这种条件下,我辞职公司是否应该这些?是否我们应根据情况向他们提出赔偿?谢谢!你可以提出辞职,有赔偿金而且公司应该补缴此段期间的三金。
但是这边你辞职的理由应为公司未依法缴纳你的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为你工作的年限,一年一个月工资,不到半年半个月工资。
如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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