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作为的默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2011年03月14日08:59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不作为的默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1988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试行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 66、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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