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申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2011年03月14日09:30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产品质量申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1998年3月12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规定: 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进行产品质量争议的调解应当由申诉人提供书面材料。申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申诉人的姓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被申诉人的姓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三)申诉的请求、理由和事实经过、相关证据; (四)申诉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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