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向法院提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申请,应附哪些证

2011年03月14日09:33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向法院提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申请,应附哪些证明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作出的《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指出: 法律援助机构对公民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上述决定后,受援人可以据此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书面申请,并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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