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自诉案件,什么情况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

2011年03月14日10:48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自诉案件,什么情况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如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诉案件,宣读起诉书后,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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