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赔偿金和双倍工资 我工作了6个月,当时公司只跟我签了一份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不是在正式劳动合同下来约定的)为三个月,但三个月后我已提交了转正申请但公司领导并未给我转正也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只说公司可能要合并,转正放一段时间再说,也未提试用期要延长。但到了6月底的时候领导却依我能力不够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为由要我写离职报告,我感到很奇怪,就没写。找领导让他们出示辞退我的报告,后来他们给我写了份开除报告,让我立刻办理离职手续。理由是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未及时上报,给公司带来了严重的声誉影响,现开除我。我很奇怪他们当时跟我签的试用期合同无效只能算作一般的劳动合同,而我后三个月是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与他们有劳动关系,但是现在他们要开除我,我算作他们的正式员工吗?他要开除我的理由也不是公司员工手册内规定的开除的条款,我现在离职的话能要回后两个月的双倍工资和一个月的补偿金吗?前五个月的工资是给我按当时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来发的,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可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