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如何组成合议庭?

2011年03月14日17:24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如何组成合议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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