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5月2日以法发[1995]9号作出的《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与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同。赔偿责任一般应当由未成年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承担。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5月2日以法发[1995]9号作出的《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与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同。赔偿责任一般应当由未成年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承担。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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